法律随笔
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离婚时算谁的?
李阿姨和老伴攒了大半辈子的钱,拿出六十万给儿子付了婚房的首付,房产证上写的是小两口的名字。没想到结婚才三年,儿子和儿媳妇闹离婚,儿媳妇提出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要分一半走。李阿姨急得直掉眼泪——那是我们老两口一辈子的血汗钱啊,怎么就成了别人的了?
这个问题在现实中太常见了,处理起来也确实复杂。法律上怎么认定,关键看两点:出资的时间点和有没有明确约定。
如果父母出资是在子女结婚之前,而且钱是直接转到子女个人账户上用于购房的,一般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这套房子或者这笔出资对应的份额,跟另一方没有关系。
如果父母出资是在子女结婚之后,情况就复杂一些了。此时默认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也就是说这部分钱对应的房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父母当时明确说了“这钱就是给我儿子/女儿的”,或者有协议写清楚只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那这部分就仍然是子女的个人财产。
最麻烦的情况是——父母出了钱,但当时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写,现在要离婚了才开始争。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倾向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想追回来就比较难了。
那作为父母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呢?第一,出资的时候最好写一份赠与协议,明确这笔钱是给自己子女的,只算子女的个人财产。这份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但一定要有。第二,如果是借钱给子女买房而不是赠与,那就更要写清楚的借条,约定还款时间和利息。第三,已经出了钱但没留证据的,现在赶紧补——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能证明当时已经说明“这钱是给自己孩子的”就行。
如果已经在闹离婚、争议很大,建议尽快找律师事务所进行专业法律咨询。在重庆两江新区,有不少专注于婚姻家事纠纷的律师,他们能帮你分析出资性质、搜集证据、争取最大化的财产权益。打官司的时候,有没有证据、证据够不够强,往往决定了结果的天差地别。请律师不是在花冤枉钱,而是在保护你一辈子的积蓄不被拿走。
【免责声明】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法律法规可能存在更新变化,每个案件情况不同,如遇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前往重庆两江新区专业律师事务所进行一对一法律咨询,获取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法律维权路上,专业律师的建议能帮您少走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