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随笔
王家老爷子去年走了,留下渝北一套价值百万的房子。三个儿女——大哥、二姐和小弟——为了这套房子争得面红耳赤。大哥说"我是长子,房子归我",二姐说"我照顾爸最多,我应该多分",小弟说"爸生前答应给我的"。
一家人从过年吵到清明,最后闹到了法院。这个案子到了重庆两江新区律师事务所的遗产继承律师手里,律师梳理后发现:老爷子没有留遗嘱,而三个子女各执一词,谁也没有书面证据。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没有遗嘱的继承叫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是什么?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王老爷子的老伴早已去世,所以三个子女是平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也就是说,房子三人各三分之一。
但法律也有人情味的一面。民法典第1130条也规定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二姐多年来确实在照顾父亲,这是可以主张多分的法定理由。而小弟说的"爸答应给我的",没有书面遗嘱的话,法律上不算数。
最终在律师调解下,三姐弟达成协议:房子出售后二姐多分百分之十,其余三人均分,省去了诉讼的成本和亲情的撕裂。
这个案例给重庆两江新区的老百姓提了个醒:遗产继承的核心,是有没有遗嘱。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可以避免身后家人对簿公堂。对于有两套以上房产、家庭成员关系复杂的家庭,提前立好遗嘱、或者咨询婚姻家庭律师做好财产规划,是对家人最大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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