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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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随笔

独立董事未勤勉尽责,要承担责任吗

2026-10-03

老周在渝北区一家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平时很少参加公司会议,对公司事务也不太上心。后来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被处罚,老周也担心自己会被追责。老周很困惑,这独立董事未勤勉尽责,到底要不要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五条对董事的信息披露保证义务和赔偿责任作出规范。

独立董事虽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但依法同样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老周未勤勉尽责,未认真审查公司披露的信息,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依法可能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对投资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建议老周认真对待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参加董事会并独立发表意见,对公司披露的信息认真审查,发现异常及时提出异议并保留记录,规范履职行为,避免因未尽勤勉义务而承担责任。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独立董事责任,公司治理等商事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