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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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随笔

股东会能否通过视频会议召开并作出决议

2026-10-04

老周在渝北区的公司股东分散在各地,最近需要就一项重要事项召开股东会,可大家很难凑齐到现场。老周想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开会表决,又担心这种形式的决议不被认可。老周很困惑,这股东会能否通过视频会议召开并作出决议。

《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召开会议和表决可以采用电子通信方式,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规定为公司通过视频会议等方式召开会议提供了法律依据。

老周的公司若章程没有特别限制,股东会依法可以采用视频会议等电子通信方式召开并表决,作出的决议同样有效。老周应当注意会议的通知,记录和表决程序要规范,确保每位股东的参会权和表决权得到保障。

建议老周核查公司章程是否有关于会议形式的特别规定,采用视频会议时,提前通知全体股东,做好会议记录和表决留痕,必要时进行录音录像,确保决议程序合法有效,避免日后因会议形式问题引发争议。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股东会程序,公司决议效力等商事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