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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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随笔

对赌协议失败,股东能否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2026-10-06

老金在渝北区投资了一家公司,签订了对赌协议,约定公司若在期限内未完成上市,就要回购老金持有的股权。如今期限已过,公司没能上市,老金要求回购,公司却百般推脱。老金很困惑,这对赌协议失败,股东到底能不能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公司法》第八十九条和第一百六十二条对公司回购股权的法定情形作出规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司法实践对投资方与目标公司对赌的效力作出规范,对赌协议通常有效,但公司回购需履行减资等法定程序。

老金与公司签订的对赌协议,在不存在其他无效情形下通常有效。但老金要求公司回购股权,需要公司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等程序,公司不能以经营不善为由拒绝。老金可以要求公司及原股东按照约定履行回购或补偿义务。

建议老金保留对赌协议,投资凭证和公司未完成上市目标的证据,厘清回购条款的具体约定和责任主体,先与公司及原股东协商,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按照约定回购股权或承担补偿责任。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对赌协议,股权回购等投资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