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年过八十,身体不太好。有一天,多年不怎么来往的远房侄子突然开始频繁上门,又是送保健品又是陪聊天。三个月后,老李在侄子的陪同下立了一份遗嘱,把名下唯一一套房子留给了侄子。亲生子女知道后,气得说不出话来。
这样的遗嘱,子女能不能推翻?
答案是:如果遗嘱确实存在问题,是可以主张无效的。但光说"不公平"是不够的,需要有法定情形。
根据《民法典》关于遗嘱效力的规定,以下情况遗嘱无效:一是立遗嘱人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比如当时已经神志不清、患有影响判断力的疾病;二是遗嘱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到欺诈或者胁迫;三是遗嘱的形式不符合法律要求。
自书遗嘱有效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即为有效。但前提是立遗嘱人当时意识清楚、表达自由。如果子女能够证明老人立遗嘱时已经处于被欺诈状态或者认知能力不足,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遗嘱无效。
证据是关键。子女可以收集老人立遗嘱前后的就医记录、证人证言、通话录音等,来证明老人当时的认知状况以及侄子存在不当影响。如果老人患有阿尔茨海默症等影响认知的疾病,病历资料就是有力的证据。
遗产继承顺序和比例是怎样的?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一般均等分配。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但如果遗嘱被认定无效,就回到法定继承,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
另外提醒一句:趁老人还清醒,不妨坦诚地聊聊遗产安排。合法合规的遗嘱安排,胜过事后无休止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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