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热线:13983626801

您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文集 > 法律随笔 >

继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2026年07月15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awyer.com

小明的母亲在他十岁那年改嫁了。继父对小明不错,供他读书、管他生活,十几年相处下来,感情不比亲生的差。可继父去世后,继父的亲生子女却对小明说:"你不是我们家的血脉,没资格分遗产。"

这话对吗?

不完全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注意关键词——"有扶养关系"。

什么情况下算"有扶养关系"?法律上没有精确定义,司法实践中通常看三点:一是继子女未成年时是否随继父母共同生活;二是继父母是否在经济上供养了继子女;三是双方是否存在长期的、稳定的家庭关系。像小明这样,从十岁起由继父抚养长大,就属于典型的"有扶养关系",依法与亲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反过来,如果继父和母亲结婚时子女已经成年独立,双方之间没有抚养事实,那就不构成扶养关系,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没有法定继承权。

还有一个常见问题: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后,还能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吗?答案是——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不影响其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说,继子女可以同时作为两边的法定继承人。

遗产继承顺序和比例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和亲生子女一样,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与配偶、父母等均等分配。

重组家庭里的财产关系往往比较复杂,感情和利益交织在一起。建议提前做好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安排,把各自的意愿写清楚,避免亲人之间对簿公堂。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您面临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