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楼的装修队把楼板打穿了,五楼周阿姨家的天花板裂缝渗水,墙皮大块往下掉,客厅的吊顶直接泡变形。找楼上邻居,邻居推到装修公司头上,装修公司说"房子质量本来就不行",开发商又说"装修导致的跟我没关系"——三家踢皮球。
这事法律规定很清楚。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296条说:使用不动产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装修砸穿楼板,显然违反了相邻关系义务。
谁赔?第一责任人是楼上业主。因为装修是业主委托的,装修公司的行为后果由业主对外承担。业主赔完周阿姨之后,可以再向装修公司追偿。周阿姨不用管装修公司和开发商怎么扯皮,她只需要找楼上邻居。
赔偿范围包括什么?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具体包括:修复天花板的费用、更换吊顶和灯具的费用、墙面粉刷费用、漏水期间不能居住的租房费用等。
重庆房产物业律师建议:漏水后第一时间拍照录像,拿个手机从各个角度拍清楚。同时找物业来现场登记确认,物业出具的现场记录是重要证据。修复之前不要自己动手——先请第三方评估机构报价,拿到书面报价单再协商赔偿金额,避免对方说"你修贵了"。
律师建议:
楼上装修导致楼下受损,第一责任人为楼上业主。及时固定证据(拍照录像+物业记录+第三方报价),协商不成可起诉。赔偿范围包括修复费、财产损失、租房费等。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如有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