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某小区的公共收益被物业公司拿走了三年——电梯广告费、地面停车费、快递柜占地费加起来好几百万,业主们一分钱没见着。业委会想找法院告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一句话怼回来:"业委会又不是法人,凭什么告我?"
民法典第277条和第278条明确规定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设立与职责。第280条说: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第282条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业主共有。
关于业委会的诉讼主体资格——司法实践中,业委会经业主大会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物业公司。虽然民法典没有直接说"业委会可以当原告",但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观点和各地司法实践普遍认可:业委会为维护全体业主共同利益,在其职责范围内有权提起诉讼。
但程序要对:业委会要告物业公司,先要由业主大会通过决议,明确授权业委会提起诉讼。有了这份决议,法院才会受理。光业委会几个人拍板不行,程序要合法。
重庆物业纠纷律师提醒:业委会维权要做好三件事——一是所有决议按法定程序来,会议记录、投票结果存档备查;二是公共收益的账目要找专业审计;三是诉讼前最好先发函催告,给对方一个协商的机会,也给自己留一份证据。
律师建议:
业委会经业主大会授权后可以起诉物业公司。关键要有合法有效的业主大会决议作为授权依据。涉及公共收益、物业服务质量、维修资金等纠纷,建议先协商再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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