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先生花了两百多万买了一套精装房,样板间是意式轻奢风——进口地砖、实木橱柜、智能马桶。交房那天他差点没认出来:地砖普通、橱柜密度板、马桶基础款。装修标准直接腰斩。
精装房“货不对板”是近年来商品房纠纷的高发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合同的订立和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合同内容。样板间就是“具体确定的允诺”——开发商用样板间吸引你买房,交房时偷工减料就是违约。
但要注意:如果样板间门口贴了“仅供参考”“以实际交付为准”等字眼,开发商可能会以此抗辩。不过消保法第26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的不公平规定。“仅供参考”不能成为开发商随便降配的挡箭牌。
重庆两江新区房产律师建议:看样板间时全程拍照录像——从客厅到厨房到卫生间,每个细节都拍下来,尤其是材料品牌和型号。购房合同中应当附上装修材料和设备的清单,写明品牌、型号、规格。交房时一一对照,不符的当场书面记录并要求限期整改。
律师建议:精装房与样板间严重不符的,开发商构成违约。购房人可要求整改到位,整改后仍达不到样板间标准的可主张赔偿差价。看样板间时拍照录像是日后维权最重要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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