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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业主把公共绿地圈成了私家花园,其他业主能怎么办?

2026年07月17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awyer.com

南岸某小区的一楼业主把门前的公共草坪用铁栅栏围了起来,种上花花草草,铺了石板路,还搭了个葡萄架——活脱脱一个私家花园。楼上业主不干了:这是大家的公共绿地,凭什么你一个人占了?一楼业主理直气壮:“当初买一楼就是看中这个院子,开发商口头答应过的”。

民法典第274条说得非常清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小区内的公共绿地不属于任何个人——开发商的口头承诺没有法律效力,不能把共有财产“口头赠送”给某个业主。

侵占公共绿地不仅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共有权,还可能违反城乡规划法规——擅自改变绿地用途、搭建构筑物的,城管部门有权责令拆除并处以罚款。民法典第286条规定: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侵占通道、毁绿种菜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重庆物业纠纷律师建议:业委会或物业公司应当先发书面通知要求一楼业主限期拆除栅栏、恢复绿地原状。逾期不拆的,由业委会向城管部门举报或向法院起诉。开发商如果以“送院子”为卖点忽悠买房人——业主可以找开发商索赔,但不能把公共绿地据为己有。

律师建议:一楼业主圈占公共绿地属于侵犯业主共有权的行为。业委会可要求限期恢复原状,逾期可向城管部门举报或起诉。开发商“口头送院子”不产生法律效力,共有绿地不可私下赠予。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如有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