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某小区的供暖一到深冬就出问题——室内温度只有十四五度,老人小孩冻得穿棉袄。找物业,物业说“供暖是热力公司的事,我们只管小区管网”;找热力公司,热力公司说“热源没问题,是你们小区二次管网老化”。两家互相踢皮球,业主夹在中间冻了一个冬天。
供暖服务中的责任划分确实存在“一级管网”和“二次管网”的区分,但这不是推卸责任的借口。民法典第287条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物业对小区公共设施负有维修养护义务,二次管网属于公共设施的一部分,物业应当负责。
如果物业和热力公司互相推诿,业主可以这样做:第一,找第三方测温机构来家里测室温,拿到书面报告;第二,如果室温不达标,按规定可以要求退还相应天数的供暖费;第三,向住建部门和供热主管部门同时投诉——把两方都拉进来,让他们自己协调清楚。
重庆物业纠纷律师提醒:供暖费如果交到了物业——物业就是直接的合同相对方,它不能以“热力公司的问题”为由推责。如果交到了热力公司——热力公司是合同相对方,它不能以“二次管网的问题”为由拒修。谁收了钱谁就应当负责。
律师建议:供暖不达标时,首先确定供暖费交到了谁手上。请第三方测温机构出具室温不达标报告据此要求退费。两方推诿时可同时向住建和供热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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