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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会所被物业擅自改成了棋牌室,业主的钱白交了?
发布时间:2026-07-18

沈女士住在一个中档小区,当初买房的宣传册上印着“豪华业主会所”,里面有健身房、书吧、儿童活动中心。入住后前两年确实是这样,业主们交了不菲的物业费,会所也正常运营。可去年物业悄悄把会所的一半面积租给了一家棋牌室,每天麻将声不断,进出的人鱼龙混杂。业主们联合找物业要说法,物业说:“会所产权是开发商的,怎么用我们说了算。”

这句话能成立吗?不一定。《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虽然有些小区会所的产权登记在开发商名下,但如果会所的建设成本已经计入了房屋销售价格,或者规划上明确是小区配套公共设施,那么会所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或者物业无权擅自改变用途。

另外,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法规,物业公司作为服务方,改变小区公共设施的用途需要经过业主大会的同意。如果把会所变成棋牌室影响了其他业主的生活安宁,也涉嫌侵犯了相邻权。沈女士和邻居们可以要求物业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重庆法律咨询中,小区公共设施被商业化的案例越来越多。

律师建议:先核实会所的产权归属,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如果属于共有部分,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全体业主要求物业恢复原状。物业拒不整改的,可以向住建部门投诉或者通过诉讼维权。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如有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