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先生住在一梯三户的楼层,三家的大门都朝内开,本来相安无事。前段时间隔壁新搬来的邻居搞装修,把原来的内开门换成了外开门。这下问题来了——邻居一开门,门扇就横在过道中间,丁先生要是正好经过,轻则被门挡住去路,重则直接被撞到。丁先生跟邻居提意见,邻居说:“我自己的门,我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自己的门想怎么改就怎么改”这话在法律上说不通。《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反过来说,你的行为也不能阻碍邻居的正常通行。把内开门改成外开门,如果阻碍了过道的正常通行,就涉嫌侵犯相邻权。
这里还有一个安全问题——外开门突然打开时,如果正好有人经过,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物业公司的装修管理规定通常也会明确要求,入户门不得改变开启方向。丁先生可以先向物业反映,由物业出具书面整改通知。如果邻居拒绝配合,可以通过诉讼要求排除妨碍。重庆法律咨询中提醒,邻里纠纷最好先通过协商或者社区调解解决,实在不行再走法律程序。
律师建议:装修时改变入户门方向前,最好先咨询物业并征得相邻业主的同意。如果邻居的门外开影响了您的通行,先友好沟通;沟通不了的,向物业书面投诉;物业解决不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排除妨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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