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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健身器材年久失修砸伤老人,这笔医疗费该找谁?
发布时间:2026-07-18

孙大爷今年68岁,每天早上习惯到小区健身广场活动活动。上个星期他像往常一样用那个“太空漫步机”,刚踩上去,踏板连接处的螺丝突然断了,孙大爷整个人摔在地上,右手腕骨折,医药费花了一万多。他儿子去找物业,物业说健身器材不是他们的,是开发商装的;找开发商吧,楼盘都交房六七年了,开发商早撤了。一家人都不知道找谁赔偿。

这个问题不是找不到责任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区健身广场属于公共场所,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物业公司有责任对小区公共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健身器材年久失修、螺丝松动,说明物业没有尽到检查维护义务。由于物业的“不作为”导致孙大爷受伤,物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应当赔偿伤残赔偿金。重庆法律咨询建议,受伤后要保留好所有票据和病历资料。

律师建议:在小区公共设施受伤后,第一时间拍照或录像留存现场证据,包括损坏的器材和周边环境。保留就医的所有票据和病历。及时向物业书面反映并要求处理。如果物业推诿,可以向街道办、住建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如有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