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夫妇卖掉老家的房子,凑了八十万给儿子在北京付了首付。儿媳妇当时一口一个「爸妈」,感动得老两口热泪盈眶。可儿子离婚时,儿媳妇却说:「那是你爸妈赠与的,凭什么要还?
」 这种情况在婚姻家事纠纷中实在太常见了。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到底算借款还是赠与,直接决定了这笔钱在离婚时要不要还、由谁来还。 《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立场是:如果没有明确的赠与协议,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出资,在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情况下,一般应当按照借款处理。
但这里有一个关键细节—出资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婚前出资通常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或借款;婚后出资,如果父母主张是借款,需要提供借条等证据。 我们处理过大量类似咨询,很多家庭因为当时「都是一家人」而没留书面凭证,到了打官司时才发现口说无凭。
重庆律师建议,父母大额出资时,不妨坦诚地签一份书面协议,这既是保护父母养老钱的方式,也是避免日后亲人反目的预防针。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