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先生在重庆买了套期房,合同上写的建筑面积98平方米。交房时,实测报告显示只有89平方米,少了整整9个平方。开发商解释说"公摊面积调整了,套内面积不变的"。田先生一量,套内也少了。
"少了的面积不是空气,那是我真金白银买的。"田先生要讨个说法。
这事儿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的部分,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超过3%的部分,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也可以继续履行合同,由出卖人双倍返还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
田先生少了9平米,误差超过9%,远远超出了3%的阈值。他有两个选择:要么退房要求开发商返还全部购房款和利息,要么继续要房但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超出3%部分的差价。不管是哪种选择,法律都给了他强有力的保护。
律师建议:收房时一定要求开发商出示《房屋面积实测报告》,自己也可以聘请第三方测绘机构复测。面积误差超过3%的,不要轻易接受开发商"补差价"的和解方案——双倍返还的法律权利不要随便放弃。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如遇商品房面积纠纷,建议咨询重庆两江新区专业房产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