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先生去年交了三十万首付买了一套期房,合同签了、贷款办了,只等交房。最近他从其他业主那里听说,开发商把整个在建项目抵押给了银行——也就是说,他买的这套房子,现在还被银行"攥"在手里。
"万一开发商还不上银行的贷款,银行是不是要把我的房子拍卖?"吴先生吓得一宿没睡好。
这种情形叫"在建工程抵押",开发商把正在建设的项目整体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是比较常见的融资方式。关键问题是:你的购房合同能不能对抗银行的抵押权?
根据《民法典》第406条和相关司法解释,如果购房人已经支付了全部或大部分房款,并且已经实际占有了房屋(或办理了预售登记),那么购房人的权利优先于抵押权。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银行不能因为你买的这套房来拍卖——只要你的购房行为发生在抵押权设立之前(或者你已经取得了合法的物权期待权)。
吴先生要做的是:首先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屋的抵押登记情况,确认抵押设立的时间是在他签合同之前还是之后;其次,确认自己是否办理了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这两步非常重要,其中预告登记能够有效保护购房人的权利,阻止开发商在预告登记有效期内擅自再次抵押或出售。
如果开发商在签约时隐瞒了抵押事实,构成欺诈,吴先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并索赔。
买期房之前多查一步抵押信息,交房时少一份心惊胆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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