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热线:13983626801

您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文集 > 案例分析 >

新房保修期内墙面开裂,开发商推三阻四不修——怎么办?

2026年07月21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awyer.com

段先生搬进新房不到一年,客厅和卧室的墙面上陆续出现几道裂缝,从天花板一直裂到踢脚线。更吓人的是,裂缝越来越宽,他用硬币一塞都能掉进去。

他找开发商维修,开发商派人来看了一眼说:"这是正常沉降,不影响使用。"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段先生打电话催了四五次,每次都说"在安排",半年过去了没人来修。

新房在保修期内出了质量问题,开发商能这样无限期拖延吗?答案是:不能。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10条,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也就是说,段先生可以给开发商发一份书面通知,限定一个合理的修复期限(比如一个月)。到期没修,他可以自己找人修,然后拿着维修发票和施工记录向开发商索赔全部费用外加这期间产生的其他损失(比如因为维修无法正常居住导致的租房费用)。

操作步骤:第一步,拍照录像记录裂缝位置和宽度,最好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质量鉴定报告;第二步,以书面形式(快递、邮件)向开发商提出维修要求并限定合理期限;第三步,期限届满未修复的,自行维修并保留全部费用凭证;第四步,协商索赔不成则向法院起诉。

保修期内不修,你不修我就替你修——钱你还得出。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如您遇到房屋质量纠纷需要法律咨询或打官司,建议联系重庆两江新区专业律师,帮您主张维修费用和损失赔偿。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