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之间,小区内部道路画上了白线,物业开始收停车费,每月几百块。这些路不是业主共有的吗?物业凭什么收钱?钱去哪儿了?
根据《民法典》第274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城镇公共道路除外)。小区内部道路所有权归全体业主,物业只是服务方,无权擅自划车位收费。
但物业能不能在业主授权下划车位收费?原则上可以。前提是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且收费收入用于小区公共支出(补充维修基金、改善设施等),收支明细要对业主公开、接受监督。
现实中,很多物业不告知业主就划车位收费,钱进了物业自己的口袋,这在法律上站不住脚。《民法典》规定,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出示业主大会同意划车位收费的决议文件;要求公布停车费的收支明细;要求将收益补充专项维修资金而非由物业支配。
如物业拒绝配合,业主可向物业主管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要求物业返还侵占的共有部分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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