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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在外面赌博借的钱,离婚时算共同债务吗
发布时间:2026-08-06

刘女士正在和老公协议离婚,突然冒出来一群债主,说他老公在外面赌博欠了几十万,要求她还钱。刘女士又气又怕:这些钱我一分没花过,离了婚还要我来还?

赌博之债在婚姻中的法律性质是明确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赌博属于非法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借贷合同无效。赌博产生的债务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更何况,赌博欠款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也不属于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刘女士不需要承担。

但要注意一点:如果债主能证明这笔钱确实用于了家庭开支(比如债主不知是赌债,钱也确实花在了家庭生活上),则情况不同。所以刘女士要尽量证明这些欠款确实来源于赌博。

重庆律师建议:离婚时配偶的赌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两江新区律师提醒发现配偶赌博要尽快止损,保留证据是关键。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