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奶奶今年七十岁,老伴去世后一个人住。去年被一家保健品公司盯上,先送鸡蛋,送米面,再请吃饭,搞"健康讲座",最后忽悠她买了各种"神药",前后花了五万多。儿子发现后报了警,但公司说"买卖自愿,没有强买强卖",不退款。
这类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销售套路,法律上可以从多个角度维权。首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经营者存在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等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退款。其次,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至第一百五十条,如果销售人员利用老年人认知能力下降的状况,施加不当影响使其做出了不真实的意思表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尤其需要注意《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如果保健品公司虚构产品功效,伪造资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老年人钱财,达到一定数额就构成刑事犯罪。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实践中,追回的关键在于证据。吴奶奶的儿子应当收集:购买凭证,产品说明书,宣传资料,转账记录,公司信息等,然后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或向法院起诉。如果是团伙诈骗,报警是最有效的途径。
重庆律师,两江新区律师提醒:老年人保健品骗局屡禁不止,子女多关心老人的生活状态比事后追讨重要得多。平时多打电话,多回家,让老人不缺陪伴,骗子就无机可乘。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