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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认购书交了定金又后悔,定金还能退吗
发布时间:2026-08-06

孙先生看中了一套房子,在售楼处销售的热情劝说下签了认购书,当场刷了五万块定金。回家后冷静下来一算,月供压力太大,根本承受不了。第二天赶紧去售楼处说不想买了要求退定金,销售直接拒绝:"认购书写得清清楚楚,买方违约定金不退。"

定金罚则是《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明确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但这里有一个前提——买卖合同应当已经成立或者进入缔约阶段。如果只是签了认购书,认购书不等同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的性质需要仔细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也就是说,如果孙先生和开发商在谈判正式合同条款时,因为合同内容无法达成一致(比如交房时间,装修标准,违约责任等条款谈不拢),这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情形,定金可以退。但如果纯粹是孙先生自己反悔,没有正当理由,定金退不了的几率较大。

孙先生还有一条路:看看认购书中是否包含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果主要条款不全,认购书可能被认定为"预约合同"而非"本约合同",退还定金的可能更大。重庆律师建议:买房签任何文件之前都要充分了解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两江新区律师提醒定金这个东西签了就很难反悔,别冲动。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