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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不赡养老人,之前赠与的房子能要回来吗
发布时间:2026-08-08

王阿姨把名下唯一一套房子过户给了儿子,想着老了有儿子照顾,房子早点给也安心。没想到房子一过户,儿子媳妇的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电话不接,逢年过节不见人影,生病住院也不管。王阿姨寒心透了:房子能要回来吗?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了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几种法定情形,其中就包括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后,子女依法负有赡养义务。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作为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要求返还房产。

撤销权需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所以如果子女长期不赡养,不要拖太久才行动。撤销赠与需要通过诉讼方式实现,需要向法院提交赠与合同,房产过户记录,以及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证据,例如长期联系不上的通话记录,其他亲属的证人证言等。

重庆律师建议,老年人处分重大财产时应慎重,可以考虑附条件的赠与或者保留居住权后再过户。两江新区律师提醒,百善孝为先不仅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义务,赡养老人是子女不可推卸的责任。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情形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