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下班路上,突然头顶“啪”一声,一个花盆擦着肩膀落下——你是不是也见过这样的新闻?更可怕的是,如果真砸到了人,却整栋楼都说“不是我扔的”,那伤者是不是只能自认倒霉?
答案是否定的。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对此有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关键问题在于——找不到具体侵权人怎么办?法律给出了一个特殊的处理规则: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如果查不清是谁扔的,那可能加害的那一面、那几层的住户,要一起“兜底”补偿受害人。
这听起来对无辜邻居不太公平,但立法者的逻辑是:既然危险来自于特定范围的高空,让这个范围内的人共同分担风险,比让受害者独自承担全部损失更合理。同时,这也倒逼邻里之间互相监督,共同维护公共安全。
另外,物业公司也脱不了干系。如果你的小区物业没有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比如没有安装高空监控、没有设置警示标识、没有定期巡查——那么物业也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实践中,不少判决中物业被判承担部分赔偿,比例从10%到30%不等。
被砸伤后应当第一时间报警,让警方介入调查固定证据。同时拍照留存、寻找目击证人、调取周边监控。就医时保留好所有病历和费用票据,这些都是将来主张赔偿的重要依据。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高空抛物不仅涉及民事赔偿,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高空抛物罪,面临刑事处罚。2021年刑法修正案已将高空抛物单独入刑,“情节严重的”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以,随手一扔,可能扔掉的是一年自由。
安全无小事,头顶的安全,需要每一个人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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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