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的时候被对方套路了,事后才发现上当受骗。很多人只知道可以告对方欺诈,却不了解行使撤销权有严格的时间限制,错过了就只能自认倒霉。《民法典》对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有明确规定,这可能是维护权益最关键的时间节点。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了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超过这个期限,撤销权消灭。此外还有一个最长保护期: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撤销权适用的情形包括: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其中最常用的是欺诈撤销——对方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自己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一旦撤销成功,合同自始无效,双方应当返还财产,有过错一方赔偿对方损失。
实务中提醒三点:第一,发现被骗后要立即行动,不要拖;第二,撤销权需要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行使,不能单方面发个函就认为合同撤销了;第三,同时保留好证明对方欺诈的证据,比如虚假宣传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的聊天记录等。遇到这种情况应当尽快咨询律师,重庆律师可以协助评估是否具备撤销条件,两江新区律师在处理合同欺诈案件中有丰富代理经验,可以帮助当事人在有效的撤销权期限内顺利启动维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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