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女士和丈夫闹离婚,谈判过程中发现丈夫已经把夫妻共同存款三十万全部转走,银行卡里只剩三百块。赵女士气得发抖,但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
这属于典型的离婚财产隐瞒和转移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分割时可以少分或不分。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财产。
操作层面,赵女士应当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丈夫名下其他账户、房产等。同时向法院申请调查丈夫的银行流水,追查资金去向。如果证据确凿,丈夫不仅要返还转移的资金,还可能面临少分财产的不利后果。
提醒正在面临离婚的朋友,如果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迹象,应当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您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离婚财产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了解财产保全和财产分割的具体操作。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