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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卖家签完合同反悔不卖了,买家能要求继续交易吗
发布时间:2026-08-12

倪先生通过中介看中一套二手房,签了买卖合同交了五万定金。结果房东突然反悔,说房子不卖了,愿意退还定金。倪先生不同意,因为他已经把自己的房子卖了,现在两头落空。他能不能要求房东继续交易?

这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的继续履行问题。《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倪先生有权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但需要注意,如果房东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比如房屋已经卖给其他人并过户),倪先生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损失包括房价上涨的差价、中介费、误工费等。此外,根据定金罚则,房东还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对于购房者来说,签合同后要及时进行网签、办理贷款等,避免因自己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同时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比如约定房价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遇到卖方反悔时,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评估诉讼可能性和维权策略。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