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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只盖了公章没签字,到底有没有效
发布时间:2026-08-13

某公司签了一份供货合同,对方公司只盖了公章,没让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来对方不付款,还辩称"合同没签字,不成立"。供货方很困惑,光有公章到底算不算数。

一般情况下,盖章是有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签名,盖章,按指印三者效力是并列的,只要具备其一,合同就成立。

所以,只盖公章没签字,合同同样是有效的。公章代表的是公司的意思表示,公司不能以"没签字"为由否认合同效力。真正需要注意的是公章的真伪,以及盖章的人是否有权代表公司。如果使用的是伪造的公章,或者盖章人没有授权,合同效力才会受影响。

建议企业在签约时核实对方印章真伪和经办人权限,最好同时要求签字加盖章,双保险。在重庆遇到合同效力争议,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评估合同的成立与效力问题。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