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热线:13983626801

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文集 > 法律随笔 >
担保人替债务人还了钱,怎么向债务人追偿
发布时间:2026-08-14

老郑给朋友做担保,朋友还不上钱,老郑作为担保人替他还了三十万。可这钱老郑不能白掏,他想找朋友要回来,朋友却推说没钱。老郑想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担保人代偿后,享有追偿权。《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也就是说,老郑替朋友还了三十万,就可以作为新的债权人,向朋友主张这三十万。他不仅有权要求朋友还钱,还承继了原债权人的相关权利,比如抵押权等担保权利。

建议老郑保留代偿的转账凭证,还款记录,担保合同等证据,及时向债务人主张追偿。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担保追偿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了解追偿权的行使方式。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