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跟欠钱的朋友谈还钱的事,趁对方不注意用手机录了音。录音里对方承认欠钱但说没钱还。老李想拿这段录音去打官司,又担心偷录的东西法院不认。
私自录音能否作为证据,关键看取得方式是否合法。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如果老李是在正常的谈话中录音,没有侵犯对方的隐私,也没有采取胁迫,欺骗等违法手段,这样的录音通常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如果是在对方不知情且明显侵害隐私的场合偷录,就可能不被采纳。
建议老李录音时注意方式合法,同时保留原始载体,不要剪辑。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民间借贷举证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了解证据的收集和运用。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