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先生的公司跟对方签了份合同,对方只在合同上盖了公章,没让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签字。尤先生有点担心,这合同只有盖章没签字,到底算不算有效。
盖章和签字都是合同成立的方式。《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也就是说,盖章本身就可以使合同成立。
公章代表公司的意思表示,对方在合同上盖章,通常表明其认可合同内容,合同有效成立。除非有证据证明公章是伪造或盗用的,否则一般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尤先生无需过分担心。
建议尤先生保留合同原件,核对公章的真实性,并妥善保存往来记录以备不时之需。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合同效力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判断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