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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约定离职应退股,这条款有效吗
发布时间:2026-08-23

老贝在一家实行员工持股的公司上班,章程里写着离职就要退出股份,由公司按原价收回。老贝离职时觉得吃亏,这强制退股的条款,到底有没有效。

公司章程对股东具有约束力,但章程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股权转让和退出,应当遵循自愿和等价有偿的原则。

章程约定离职退股,如果是在员工自愿入股时明确约定,且回购价格合理,可能被认定为有效。但若回购价格明显偏低,损害股东利益,或者程序不当,相关条款就可能不被支持。

建议老贝仔细核对自己入股时签署的文件和章程约定,评估回购价格是否合理,有异议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股东退股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