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热线:13983626801

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文集 > 法律随笔 >
合同解除后,定金和预付款该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6-08-23

老梁和一家公司签了供货合同,付了定金和预付款,后来对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老梁想拿回这笔钱,却分不清定金和预付款到底该怎么处理。

定金和预付款性质不同。定金具有担保功能,适用定金罚则;预付款只是提前支付的部分价款,合同解除后应当返还。《民法典》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因对方违约解除后,老梁有权要求返还预付款,同时定金部分可以主张双倍返还。也就是说,定金不仅退,还要翻倍;预付款则如数退回,两者都可以主张。

建议老梁保留合同,付款凭证和对方违约的证据,明确定金与预付款的数额,据以主张权利。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合同定金预付款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