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程的公司被另一家企业吸收合并了,可这家企业还欠着老程一笔货款没结。合并之后,老程不知道该找谁要这笔钱。
公司合并并不消灭原有的债权债务。《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后,合并前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立的公司承继。
也就是说,合并前的债务不会因为合并而消失,而是由合并后的公司整体承接。老程可以直接向合并后存续的公司主张原来那笔欠款。
建议老程保留合同,送货单,对账单等债权凭证,向合并后的公司书面催款,必要时提起诉讼。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公司债务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