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翟没接到任何通知,公司就召开了股东会,还通过了一项侵害他利益的决议。老翟事后才知道,这决议能撤销吗。
股东会决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应当合法。《公司法》规定,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公司没有依法通知老翟参会,召集程序存在违法,老翟作为股东,有权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法院撤销这份损害自身权益的决议。
建议老翟注意六十日的期限,尽快起诉,并保留决议内容和程序违法的证据。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公司决议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