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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了,原来欠的债该找谁还
发布时间:2026-08-25

老伙的公司被一家企业欠款,最近这家企业分立成了两家新公司。老伙去讨债,两家新公司却互相推,谁都不认账。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法律规定,公司分立的,分立后的公司对分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除非另有约定并经债权人同意。

企业分立成两家新公司,原来欠老伙的债务,由这两家新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老伙可以向其中任何一家主张全部债权,也可以同时向两家主张。

建议老伙保留债权凭证,向分立后的公司一并主张连带责任,必要时提起诉讼。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公司分立债务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