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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时账册丢失,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发布时间:2026-08-26

老孙的公司要注销,可会计账册,重要文件全都不知去向,导致公司无法清算。债权人找不到公司财产,转而把股东都告上了法庭。

公司股东负有妥善保管账册等清算资料的义务。因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账册灭失而无法清算的,股东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老孙所在公司账册丢失导致无法清算,债权人无法查明公司财产状况,老孙等股东就可能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的财产也难以置身事外。

建议公司规范财务档案管理,清算时妥善保管账册文件,避免因资料灭失给股东带来连带责任。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公司清算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