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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用员工个人账户收款,债务能追到个人吗
发布时间:2026-08-26

老胥的公司长期用老板和财务的个人微信,个人银行卡收款,公司账目一塌糊涂。公司欠债后,债权人却要求这些个人也来还钱。

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是认定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的重要情形。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老胥所在公司长期用个人账户收款,公私不分,可能被认定为财产混同。债权人据此主张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有法律依据的,老胥等人的个人财产可能难保。

建议公司严格区分公司账户和个人账户,规范财务收支,切勿为图方便用个人账户走公司账。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公司财产混同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