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费的公司与对方签了合同,事后发现对方盖的公章是伪造的。对方却翻脸不认账,说章是假的,合同不算数。老费心里直打鼓。
公章真假并非合同效力的唯一判断标准。只要签约人员有代表权或代理权,即便公章是伪造的,合同也可能对公司发生效力,即所谓的看人不看章。
老费的合同虽然盖了假章,但如果签字的人确实有权代表对方公司签约,或者构成表见代理,那么合同仍然有效,对方公司不能以章是假的为由赖账。
建议老费保留签约过程证据,核实签约人员的身份和授权,据此主张合同效力。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公司合同效力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