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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清算,未缴的出资要补足吗
发布时间:2026-08-27

老施的公司决定解散,可当初认缴的出资还有一部分没缴到位。老施琢磨着,公司都要关了,这没缴的钱是不是就不用补了。

股东认缴的出资,即使公司进入解散清算程序,也应当依法缴纳。未缴足的出资属于公司财产,股东应当在清算时补足,用于清偿公司债务。

老施公司解散清算,未缴的出资依然要补足。这部分资金要纳入清算财产,优先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不能因为公司要关门就一笔勾销。

建议老施在清算时如实补足未缴出资,依法分配剩余财产,切勿心存侥幸逃避出资义务。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公司解散清算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