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唐的公司对外欠债不还,债权人查到公司章程里把股东的出资期限约到了几十年后,股东据此拒绝提前出资。债权人急了,这遥遥无期的出资期限,难道就能一直拖着。
根据公司法和相关裁判规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若股东约定的出资期限过长,明显不合理,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出资加速到期,要求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老唐公司约定的超长出资期限,若导致公司长期无法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主张出资加速到期,要求股东提前履行出资义务,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建议债权人收集公司不能清偿债务和股东出资期限的证据,依法主张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维护自己的债权。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公司债务或股东出资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