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侯是公司的小股东,公司连续多年盈利却不分红,利润都被大股东以各种名目占用。老侯想退出,能要求公司回购他的股权吗。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分红,符合法定情形时,对不分红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回购其股权,从而实现退出。
建议老侯保存公司财务报表,股东会决议,明确对不分红决议投反对票,与公司协商回购价格,协商不成的依法起诉。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公司股权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