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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外投资没经股东会决议,这笔投资有效吗
发布时间:2026-08-29

老徐是股东,发现公司法定代表人没开股东会,就擅自以公司名义投资了另一家公司。老徐觉得这投资有问题,可又说不清问题在哪。

《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对外投资属于重大事项,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经过决议。未经决议的对外投资,股东可以主张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超越权限,依法追究其责任或者主张相应的法律后果。

建议老徐查阅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投资的权限规定,收集未经决议的证据,通过股东会或者诉讼途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公司治理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