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热线:13983626801

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文集 > 法律随笔 >
公司注销后,债权人能找清算组成员索赔吗
发布时间:2026-08-30

老郑的公司欠供应商一笔货款,公司没怎么清算就匆匆注销了,供应商拿着欠条找上门,发现公司已经没了。供应商急了,这债还能不能要回来。

根据公司法相关司法解释,公司解散清算时,清算组成员应当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未依法履行通知,公告等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的,清算组成员应当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注销不等于债务一笔勾销。如果股东或者清算组成员为了逃避债务,恶意注销公司,没有依法通知债权人,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债权人可以起诉清算组成员,要求他们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建议供应商收集欠条,对账单以及公司已经注销的证据,查明清算组成员和股东的身份,先发函催告,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公司清算,债权债务等商事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