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董事会通过了一项决议,决定把公司核心资产低价卖给某个董事的关联方,明显损害了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小股东老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该怎么维权。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董事会决议如果违反法律或者章程,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董事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还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股东在符合条件时可以依法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建议老马收集董事会决议文本,关联交易的证据以及公司因此受损的证据,先通过股东会等内部途径主张权利,必要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撤销决议并追究相关董事的赔偿责任。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公司决议,关联交易等商事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