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热线:13983626801

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文集 > 法律随笔 >
公司解散后未了结的债务,谁来还
发布时间:2026-09-01

老陈的公司给一家供货商供了货,货款还没收齐,那家供货商的公司就注销了。老陈很困惑,这公司都没了,欠我的钱该找谁要。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解散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组应当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清算的,债权人可以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公司注销不等于债务一笔勾销。如果公司没有依法清算就注销,导致老陈的债权无法实现,老陈可以要求该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股东不能以公司已注销为由推脱。

建议老陈收集供货合同,送货单,对账单等证据,查明公司注销前的股东,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股东对公司未了结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公司注销,债务清偿等商事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