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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没到位,债权人能追责吗
发布时间:2026-09-01

老陈的公司被一家公司拖欠货款,追查发现这家公司的股东认缴了一大笔出资,却一直没有实缴到位。老陈想问,这没缴的出资能不能用来还债。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股东认缴出资但未实缴,实际上削弱了公司的偿债能力。老陈作为债权人,可以要求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在其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建议老陈收集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查明股东认缴和实缴出资情况,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未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股东出资,公司债务等商事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