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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给股东提供担保,有效吗
发布时间:2026-09-01

老陈是一家公司的股东,公司为老陈个人的一笔借款提供了担保。后来老陈还不上钱,债权人要求公司承担责任,其他股东却说这担保无效。老陈很困惑,这担保到底算不算数。

《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应当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应当经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如果公司为老陈提供担保没有经过股东会决议,债权人也不是善意的情况下,该担保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公司可能无需承担责任。

建议老陈和公司补办股东会决议等程序,完善担保手续。如果担保被认定无效,老陈个人仍要对债权人承担责任,公司则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公司担保,股东借款等商事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