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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去世后,股权怎么继承
发布时间:2026-09-02

老陈和合伙人老吴共同经营一家公司,老吴突然去世,老吴的妻子和儿子都主张继承老吴的股权,要求成为公司股东。老陈很为难,这股权到底能不能继承。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限制,老吴的妻子和儿子作为合法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老吴的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如果章程另有规定,则按章程办理。

建议老陈先查看公司章程对股权继承有无特别约定,与老吴的继承人协商处理,必要时召开股东会决议。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确认股权继承关系。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股权继承,股东资格等商事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